故障恢复
恢复必须保持获准操作不变,并防止重复或不一致的执行。不能为了恢复可用性而绕过授权控制。
公开恢复原则
| 情况 | 必须保持的安全边界 |
|---|---|
| 签名参与不足 | 保持受影响授权关闭,不静默降低门限或替换参与者 |
| 执行结果不确定 | 重发前先核对服务商或链上状态,不能擅自判定成功或失败 |
| 证据交付待完成 | 保存记录并明确待完成状态,不声称已独立锚定 |
| 服务或主机故障 | 重开受影响工作前,保留并验证可恢复状态 |
| 身份可能泄露 | 限制受影响访问、保留证据,并使用获准恢复流程 |
受控 3-of-5 配置使用固定活跃参与者集合。恢复说明不代表具备自动替换参与者或独立多运营方可用性。
恢复运行的条件
责任团队必须验证请求与证据完整性、核对外部结果、确认获准参与者和访问权,并记录恢复运行的批准人。安全条件未确定时,受影响执行路径继续关闭。
有备份不等于已经证明能够恢复。整机恢复、独立管理的备份存储和生产事件响应,需要针对实际部署验收。
操作指引
备份、恢复、重试和故障处理步骤与版本及环境有关,仅通过受限渠道交付给获准操作人员,不能从本概览推断操作命令。
不得将参与者秘密合并到同一个恢复包,也不得在支持消息中发送私密凭据。疑似漏洞请使用负责任披露渠道;操作资料参阅源码与文档访问。